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mg4355vip线路检测站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》(鲁英才教字〔2023〕7 号),结合本学期开放实验工作安排,现将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结项验收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组织管理
开放实验结项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实施,并将相关材料按规定整理存档、报送教务处备案;教务处将根据结项情况进行抽查。
二、各学院结项验收要求
(一)学生完成实验项目后,提交该项目的实验结果(如:实验(实训)报告、论文、实物、参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);
(二)指导教师提交开放实验项目结题报告(附件1),根据学生完成情况进行成绩考核,报所在学院(附件2-附件3);
(三)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开放实验项目及成果进行验收。
三、材料存档及报送
(一)需各学院整理存档的材料
1.所有参加开放实验学生的实验(实训)报告;
以实物、论文、大赛结果等为主要实验成果的项目,应根据项目周期撰写期中、期末等主要阶段的实验(实训)报告;
2.实物、软件、论文等;
3.开放实验记录本;
4.开放实验项目立项申请表、结题报告;
5.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开放实验项目及成果进行验收的材料;
6.mg4355vip线路检测站开放实验项目学生成绩单;
7.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结项一览表;
8.各学院本学期开放实验工作总结;
9.其它相关材料。不便长期保存的实物,应采用制作影像等电子方式备存。
(二)需报送教务处的材料
1.开放实验项目结题报告(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1);
2.开放实验项目学生成绩汇总表(电子版附件3);
3.开放实验项目结项一览表(纸质版附件4);
4.各学院本学期开放实验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。
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,电子版以“XX学院2023-2024-1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结项材料”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,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。
四、成果收集与发表
各学院应总结本学期开放实验工作经验,开发有价值的开放实验项目并推广,做好优秀成果的收集及论文发表相关安排,继续优化本学院开放实验工作。
联系人:刘楠楠、张亚, 办公地点:办公楼教学研究与服务中心
邮 箱:ycxyjyk@sdycu.edu.cn
教务处
2023年12月4日